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统一部署,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,优化专业资源配置,保障转专业工作公平、公正、有序开展,依据《新疆和田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简称办法)及《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新和院教发【2025】26号),结合本专业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:
一、工作机构
成立农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李海
副 组 长:范志华 包曙光
成 员:任然、张磊、王君惠、陈艳、武文玉、张奥
职 责:政策宣传、资格审核、组织考核、名单公示、申诉处理、材料报送等。
二、工作原则
1.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;
2.坚持“双向选择、择优录取、合理流动”原则;
3.坚持“以生为本、规范有序、保障质量”原则;
4.转入与转出工作同步推进,程序透明,服务到位。
三、转入工作安排(接收外专业学生)
(一)接收计划
按照农学院上报学校教务处确认的计划,可接收7名学生转入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专业(普通专科)。
(二)申请对象
1.原则上为2025级专科在校学生,转专业条件符合《新疆和田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第二章转专业条件第五条;
2.其他特殊情况按《新疆和田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》第一章总则第四条执行。
(三)基本申请条件(依据《办法》及本专业要求)
1.思想政治表现良好,无违纪处分记录;
2.学习态度端正,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合格(无不及格科目);
3.对农产品加工、食品质量检测、食品安全等领域有浓厚兴趣,并具备一定基础或潜力;
4.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本专业学习要求(如无严重色盲、嗅觉障碍等影响实验操作的疾病);
5.已征得转出专业所在学院同意、学生家长同意,并提交《家长知情同意书》(附件5)。
(四)选拔方式与内容
本专业采用“笔试 + 面试”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,全面评估学生的专业适配性与发展潜力。
1.笔试(满分100分)
(1)时间:2026年3月7日上午(暂定)
(2)地点:北校区教学楼810教室
(3)分值构成:
基础化学常识(30分)+食品安全与营养基础知识(30分)+农产品初加工常识(20分)+逻辑思维与文字表达能力(20分)
(4)题型:选择题、判断题、简答题、案例分析题
(5)参考教材/资料:高中阶段化学、生物基础知识;《食品安全科普读本》(可提供复习提纲)。
2.面试(满分100分)
(1)时间:2026年3月7日下午(暂定)
(2)形式:结构化面试(5–8分钟/人)
(3)考核重点:
转专业动机与职业规划(30分)+对本专业的认知与兴趣(30分)+沟通表达与应变能力(20分)+团队协作意识与实践意愿(20分)
(4)评委组成:由农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(含专业教师、辅导员)组成,不少于5人。
3.综合成绩计算
录取成绩由学生高考成绩(以高考成绩与满分比值折算,占比10%)、笔试成绩(占比40%)、面试成绩(占比50%)三部分组成,均换算为百分制,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择优录取,额满为止。
(五)时间安排(转入)

四、转出工作安排(本专业学生申请转出)
(一)基本原则
1.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权,不设人为障碍;
2.鼓励理性决策,避免盲目跟风;
3.提供全过程指导与支持服务。
(二)申请条件
本专业学生申请转出须符合以下条件:
1.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合格;
2.无违纪处分记录;
3.符合拟转入专业的基本要求(如文理限制、身体条件、前置知识等);须知《办法》中第二章转专业条件第一款至第四款情况,申请转入专业当年招生录取分数一般应低于转出专业,知晓第六条不予同意转专业的情况。
4.已充分了解目标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及就业方向;
5.已征得家长同意,并提交《家长知情同意书》。
(三)学院支持措施
1.政策宣讲:辅导员组织专题班会,解读全校各专业接收条件、考核方式及发展前景;
2.学业咨询:作为学业导师的专业教师提供一对一转专业咨询,帮助学生评估适配度;
3.材料协助:教学秘书协助开具成绩单、审核申请表;
4.心理疏导:对犹豫或焦虑学生开展谈心谈话,引导其科学决策。
5.申诉处理: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反馈的情况具体分析,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,避免出现舆情。
(四)审核流程
1.学生于规定时间内通过班主任统一向农学院提交《转专业申请表(转出)》;
2.学院教学科研办审核其学业成绩与纪律情况,转专业工作小组签署意见;
3.审核通过后,学生自行向拟转入学院报名并参加其组织的考核;
4.成功录取后,农学院配合教务处完成学籍异动、课程衔接等后续工作。
(五)转出人数说明
以学校下发的《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新和院教发【2025】26号)文件通知为准。
(六)时间安排(转出)
以拟转入其他二级学院公布的实施方案为准。
五、监督与申诉机制
1.转专业全过程接受学院纪检委员和学生代表监督;
2.所有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在农学院公告栏及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;
3.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农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提交书面申诉,学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武老师(教学秘书)
联系电话:15199717984
办公地点:农学院党政(党建)办公室(图书馆604室)
咨询时间:工作日 10:00–13:00,16:00–19:00
(作者:范志华 编辑:段仕 审核:李海)